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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训练队专用训练器材采购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2 15:57 党政办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项目名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训练队专用训练器材采购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DX2024CG1009-1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邹瑞生、郑贤美

5.项目联系电话: 0851-28694010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训练队专用训练器材采购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18000.00元

(4)最高限价:118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交付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⑦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⑩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5楼17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金创大厦15楼13号)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0.00元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9838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云南、贵州。(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楼17号

项目联系人:邹瑞生、郑贤美

联系电话:0851-28694010

公司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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