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5楼17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金创大厦15楼13号)
(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云南、贵州。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